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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哀號閃光大手太無敵
殺遍天下(踢踢)同人寫手。

是說這篇的分類我想好久,問題這根本不是妄想阿...(哭著跑走)

這幾天去瀧翼宮爬舊文,雖然我也才看5頁...
不過彼岸同胞似乎特別偏愛較傳統的方式
看的我驚心動魄的(毆)

昨天室友的即時REPO讓我再度體驗到一件殘酷的事實...

想像永遠追不上事實發生的速度。

用粉紅螢光(?)泡泡+閃光必死絕招攻擊,我們除了接受還能怎樣
沒有在第一招陣亡就要偷笑了。
就在今天開電腦看到隊長家23日一部REPO的時候...
我不行了。
奉勸各位心臟不好的就別往下拉了,小心身體啊~

***********我是良心提醒分隔線***********
23號午場。
翼:「這次巡迴我發現了瀧澤好多可愛的地方!像是坐在我身邊的瀧澤啦、靠著我肩膀睡的瀧澤啦…接著,默默地我呢~」

瀧:「我也記得翼好可愛的地方~那可愛的小屁股~帥氣的臉蛋~以及…至今我仍無法忘懷那個的滋味呢…」

***********恭喜你還活著結束線***********

昨天隊長給了A盤off shot 的載點睡前(根本是通霄)硬是要看
看了之後可以瞭解為什麼踢踢會常出現情侶裝了XD
因為他們兩個品味私下還真有那麼相似,甚至交換穿都不會有人懷疑穿錯!
連我都忍不住想稱讚塔奇的外套還有帽子(笑)

這兩人的包包都好好看喔~(毆)
雖然我比較想跟翅膀買同款,不過為什麼我的包都跟塔奇背的型比較像
翅膀的穿衣STYLE毫無疑問是我理想中的那種TYPE
塔奇的話嘛...除了T-SHIRT太花俏、配件太多(笑)之外其實都還蠻不錯的XD
怎麼說呢XD
是因為在一起(?)久了所以連品味都變了嗎?
還是說其實一切的錯誤都是造型師?

唉唷~
尖的翹的高的皮鞋真的很GAY啦吼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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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a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